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38T/202205-0007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关于印发《梅龙街道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居、街直单位:
根据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全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贵防办〔2022〕1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全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现将《梅龙街道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街实际,决定开展全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高层住宅小区底数,开展综合治理,切实整改以室内消火栓无水为重点的火灾隐患,全面提升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二、整治范围
全街高层住宅小区,重点整治室内消火栓无水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8日前)。各村居、街直单位根据《梅龙街道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中旬至9月)。各村居组织对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销案。逐个验收室内消火栓无水高层住宅小区整改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各村居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街道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整治工作;负责无人管理的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安置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二)街道住房城建办。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关,严格落实消防验收标准;负责查清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原因,针对涉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责任;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在质保期范围内的,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维修保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负责高层住宅小区消火栓无水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物业管理企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已经超过质保期范围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维护,对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共用消防设施的,督促依照有关规定尽快修复;制定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共用消防设施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评估、审批、验收、拨付等相关工作机制,开辟紧急维修“绿色通道”。
(三)街道应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建强“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指导开展经常性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大对涉及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高层住宅小区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并开展针对性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业主观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片;结合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将高层住宅小区纳入监测范围。
(四)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
(五)其他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街直单位和有关部门作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峻性,统筹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安全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要定期组织工作专班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协调解决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第三方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施“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整治,落实整改资金,照单推进整改。填写《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各村居、街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10月底前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的隐患要全部整改销案。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村居、街直单位和相关部门在重点整治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问题的同时,要兼顾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的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缺失等问题的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四)强化宣传,多措并举。各村居、街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督促指导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基层力量,采取集中宣传、敲门入户等方式,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消防救援部门要筛选近年来高层住宅小区典型火灾案例,制作播放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片,突出人员伤亡、成灾原因和责任追究,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通俗易懂、直观生动的方式规范管理、警示受众。
(五)严格督导,跟踪问效。街道应急办成立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督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敷衍推诿的,提请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