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62W/202205-00054 | 组配分类: | 企业清洁生产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函 |
名称: | 关于召开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议的通知 | 文号: | 贵环函〔2022〕4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19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生效日期: | 2022-04-19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安徽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规定,暂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点,会期一天。
二、地点: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徽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内容:查看项目现场;听取项目单位有关清洁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咨询机构关于相关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报告;专家组质询、合议,形成专家组评估结论。
四、邀请单位及代表名额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自定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2-3人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中队 1人
专家组 3人
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 自定
安徽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自定
咨询机构 自定
五、有关要求:
1.请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安徽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相关咨询机构参会,并做好会务工作。
2.参会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被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会,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3. 会议实行签到,请全体人员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按规定报备。
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4月19日
抄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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