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6742429118/202507-00103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秋江街道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依法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易发态势,切实维护全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8号)和〈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方案》的通知〉(池环委办〔2022〕1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控源头、奖举报、查运输、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工作机制,以“3・26特大系列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为突破口,利用3个月时间,重拳出击,在全街开展一场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外防跨区域非法输入、内防非法转移倾倒,斩断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利益链,建立健全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街生态环境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打好阵地战。各地充分发挥绿水青山一长制工作制度的作用,全面开展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的各小区、清溪河及沿岸、废弃场所或闲置空地、等易发重点区域进行摸排。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生态环境监督员排查工作责任,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上报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或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上报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协调处理。
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社区及街道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危害性,鼓励公众、企业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运输、倾倒、填埋等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经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奖励数额的上限予以奖励。
(二)坚决打好攻坚战。突出重点、精心查办有关案件,街道全力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对排查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要第一时间联合开展调查,重点查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链条、涉案企业及人员,依法精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聚力攻坚、快侦快破。对案件复杂、污染损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环境。
(三)齐心打好组合战。严防危险废物非法流入,各社区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情况,重点梳理近年来向本辖区内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涉案企业和地区名单,强化对重点单位源头管理,各社区环境监督员要对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进行巡查。
规范危险废物倾倒快速处置,各社区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问题后,要在及时依法固定证据的基础上,立即上报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街道组织人员及时组织开展规范化、科学化处置工作。对无法明确来源、难以明确责任主体的危险废物,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清理处置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或安全事故。对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各社区要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上旬)。各社区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各社区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排查的时间、任务和责任,要充分发挥专职环境监督员作用,迅速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排查情况于3月10日前报生生态环境办公室。
(三)案件侦办阶段(2022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4月中旬)。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打击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经验及成效,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打击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负责人,各部分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池区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指挥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部署要求,成立指挥机构,周密部署实施,落实各阶段任务,深入打好一场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战役。
(二)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各社区要严格落实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工作敷衍塞责,未认真排查防范,导致本辖区内连续发生跨区域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调查问责。
(三)加强宣传,形成震慑。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对已结案的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强化警示教育。
(四)强化督导,力求实效。工办、生态环境办公室、安监办等部门成立督导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等表彰,依法依规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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