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201-00034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雨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安办字〔2022〕16号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雨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雨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池安办〔20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御方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春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加强监测预警,深化灾害天气安全管理。结合《关于做好全区雨雪冰冻天气防范与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贵减救办〔2022〕2号)文件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意识,做实做细防范工作,消除冰冻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上下信息渠道畅通。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雨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池安办〔2022〕14号)
贵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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