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201-00028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贵池区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对于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休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规定,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或休学。
2.申请缓学或休学须提供如下材料:1.缓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2.休学: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发票复印件,休学申请表。
申请缓学流程: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区教体局教育科申请→区教体局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家长持将已审核批准的申请表交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备案
申请休学流程: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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