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111-00039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批复 |
名称: | 关于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工程跨越九华河涉河建设方案批复 | 文号: | 贵水审批〔2021〕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报请审批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九华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皖电函〔2021〕114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九华河铜九铁路桥上游250m处及其支流建设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二、同意《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跨越九华河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均采用一跨跨越九华河干流及其支流,档距分别为432m、509m。
跨越九华河干流左岸跨越塔(N6867)位于岗地,右岸跨越塔(N6868)位于马衙街道灵芝村境内,与中洲圩堤防迎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36.4m;跨越九华河支流右岸跨越塔(N6869)位于梅龙街道新龙村境内,与螺丝湖圩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102m。跨越处导线最低点高程为64.8m(85国家高程)。
跨越塔为灌注桩基础。N6868跨越塔基础中心平面尺寸为20660mm×20660mm,N6869跨越塔基础中心平面尺寸为22240 mm×22240mm。
拟建工程跨越塔塔基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N6868: X=3393678.011, Y=565612.109;
N6869: X=3393890.195,Y=566075。
三、施工期涉及堤顶防汛道路利用的,应进行专题论证。
四、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近堤段桩基严禁在汛期施工。
六、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分别报送我局及马衙、梅龙街道办事处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我局及相关街道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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