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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3958083294/202401-00258 组配分类: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检查计划】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检查计划】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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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

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夸大、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开展保健食品市场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有特殊食品销售资质的商超、母婴店、药房等。

三、检查内容

一是严把证照资质关。严查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行为,要求经营户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柜),做到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区销售,并设立警示语。

二是严把进货查验关。严查经营户的保健食品购销票据台账,查看保健食品与进货票据载明的品名、厂址、生产日期是否一致,确保在售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渠道合法、质量可靠。

三是严把标识标签宣传内容关,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经营场所广告是否夸大其功能范围,是否有治病、疗效等虚假宣传。

四是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严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标签瑕疵、以次充好的保健食品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向保健食品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二是召开特殊食品整治提升推进会,将特殊食品整治提升效果纳入年底对各基层所的考核目标。

特殊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表

环节 

检查内容及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评分

重点项评价

经营 

资质合法
10分)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证照经营项目相一致,亮照亮证经营。(5分) 

现场 

查看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得3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亮照亮证经营,得2分。否则得0分。 

  

□合 格 

□不合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特殊食品经营项目用语规范,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商品相符。(3分)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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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行为,得3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消费者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2分) 

现场 

查看 

商超、母婴店、食杂店未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得2分,否则得0分. 

 

  

经营 

条件达标(10分) 

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条件。(3分)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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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布局合理,贮存、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开,场所硬件设施良好,产品存储摆放有序,做到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得3分,否则得0分。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3分)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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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洁,无明显污染源或保持规定距离,得3分,否则得0分。 

 

  

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按要求贮存特殊食品。(4分)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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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设备设施符合要求,按要求贮存特殊食品,得4分。其中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现场无温湿度控制设备的,扣2分。未按要求贮存摆放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经营产品 合格
20分) 

※经营的特殊食品应当按规定注册或备案。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明示或暗示具有特殊食品特性和用途的食品。(5分)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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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特殊食品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的,得5分。发现有食品未获注册(备案)文号且明示或暗示具有特殊食品特性和用途的,或盗用、假冒文号的,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清晰、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有显著标注,容易辨识,并在保质期内。保健食品标签按要求标注警示用语,保质期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形式标注。(5分) 

现场 

查看 

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发现1批次产品过期扣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1品种特殊食品保质期标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按规定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5分) 

现场 

查看 

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发现1品种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的,扣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1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未规定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的,扣2分,扣完为止。 

  

  

经营的进口特殊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能提供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5分) 

现场 

查看 

经营的进口特殊食品符合要求的,得3分。每发现1品种不符合要求或无海关证明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产品陈列规范(30分) 

应当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陈列和销售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等其他商品混放销售。(10分)

现场 

查看 

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陈列和销售特殊食品的,得5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每发现1次不按规定摆放或混放现象扣5分 

  

□合 格 

□不合格 

经营特殊食品应当在销售区域所处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并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区(或专柜)的空间大小而定。(10分)

现场 

查看 

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示牌的,得5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专区(专柜)提示牌标注形式规范内容准确的,得5分。每发现1处标注不规范或不准确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合 格 

□不合格 

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5分)

现场 

查看 

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设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的,得5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消费提示内容准确的,5分。每发现1处标注不准确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合 格 

□不合格 

经营场所设置、摆放或张贴的宣传广告(包括宣传资料)内容要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5分)

现场 

查看 

广告宣传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得3分。按照省局开展特殊食品经营承诺和消费提示工作要求,张贴相关宣传海报的,得2分。

经营场所违规宣传的,每发现1起扣2分,扣完为止。

  

  

索证索票齐全(15分) 

采购特殊食品时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进货相关凭证。(10分)

查阅资料

经营者能提供经营特殊食品供货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以及产品注册/备案文件的(以上均为有效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得10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5分)

查阅

资料

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得5分。否则,得0分。 

台账记录完整且保存期限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发现1条记录不完整的或保存期限未满6个月的,扣2分,扣完为止。 

 

  

无违法违规记录 

15分) 

经营者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10分)

查阅

资料

经营单位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了推荐意见,得10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经营者两年内无特殊食品相关投诉,或相关投诉经调查不属实。5分)

查阅

资料

经营单位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了推荐意见,得10分。否则得0分,且判定“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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