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112-00007 | 组配分类: |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贵池区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法律依据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已设立的民办学校
四、信息分类
终止变更,文体教育,文化体育
五、受理条件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申请报告、学校财务清算报告(必要);
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必要);
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工作方案(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已设立的民办学校
四、信息分类
文体教育,教育科研,文化体育
五、受理条件
1.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2.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合并的决议;4.学校申请。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学校申请报告
拟合并的各学校办学许可证(必要);
拟合并的各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合并后的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托幼机构评价报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方案;教职工安置工作方案(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已设立的民办学校
四、信息分类
文体教育,教育科研,文化体育
五、受理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3、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4、学校申请;5、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6、学校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分立;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办学许可证、学校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分立的决议书、学校申请(必要);
分立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拟分立后的各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供学生膳食的,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学前教育的,要有托幼机构评价报告;教职工安置工作方案;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方案(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变更审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已设立的民办学校
四、信息分类
文体教育,公用事业,教育科研,文化体育
五、受理条件
1、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变更;4、学校申请。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学校申请报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决议书;学校办学许可证(必要);
拟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材料、过渡期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方案(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已设立的民办学校
四、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五、受理条件
举办民办教育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举办者。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原举办者申请报告、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决议书、新举办者同意举办的申请报告、新举办者资质证明、学校出租方同意将学校租给现举办者的协议书、学校财务清算报告、拟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3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四、信息分类
文体教育,教育科研,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职业资格,文化体育
五、受理条件
1.举办民办教育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3.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社会组织举办者的企业营业执照、个人举办者的居民身份证
申办报告;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学校的规划许可、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如校舍是自有房产的,提交有效的自有房地产的土地证、房产证;如租赁使用校舍,提交有效期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且出租房的产权不存在争议;开办经费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书;学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提供学生膳食的,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学前教育的,要有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77号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6-17号通办类综合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三个月
十三、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32198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