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38T/202112-00039 | 组配分类: | 开展环保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1年梅龙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1年梅龙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安排,根据池州市水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水办〔2021〕8号)要求,为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委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建筑自来水厂、同心自来水厂、开发区自来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保障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为指导,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 三项重点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梅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梳理问题清单,制订整治方案。
二、工作措施
(一)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梅龙街道同心自来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工作。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和批复的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案的要求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宣传牌及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等设置工作。
(二)梅龙开发区自来水厂已完成转供水工作,目前,正在申请市政府撤销水源地保护区工作。
(三)加快推进梅龙街道梅龙镇开发区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水域环境整治工作,水源地附近有水泥趸船一艘。根据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要求,拟开展以下整改工作。
(1)对接江南集中区尽快完成转供水。
(2)10月31日前,全面停止趸船上人工作业,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3)请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委办协助处置好客运码头及海事执法基地趸船下一步安置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6月底前。按照附件2问题清单,制定梅龙街道建筑自来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建立整治任务四个清单。
(二)2021年8月底前。完成梅龙街道同心自来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工作。
(三)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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