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010-00029 | 组配分类: | 控辍保学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转发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教体基〔2020〕66号
转发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20〕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立即执行。
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再次开展开学返校排查工作,要与上学期学生花名册和学籍系统进行比对,建立新的返校排查工作台账。要对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详细核实和记录,确保零差错。各校秋季学期返校排查情况及返校摸底情况排查表,由各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后,于10月22日前报至教育科(可用照片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档。联系人:何大同 qq:862711969
各学校要根据核查结果,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对仍处于辍学(或失学)状态的学生,要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要求,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直至劝返复学。
各学校要再次将今年4月我局配合区残联下发的2020年全区316名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监测系统中教育部下发的全区45名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核查,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形成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审核认定。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
各学校请于11月20日前将片区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评估认定表送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教体基〔2020〕54号
关于认真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九华山经发处,市十一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收官任务的通知》(皖教秘基[2020]107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返校学生摸排核查工作。
请各地立即开展开学返校再次排查工作,建立新的返校排查工作台账,确保零差错。对学生报到情况进行清点,与上学期学生花名册和学籍系统进行比对,精准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对于没有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要建立名单,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逐一进行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了解原因。要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
二、做好控辍保学台账核查工作。
请各地对所有控辍保学台账开展核实和劝返工作,及时更正更新台账信息,实施动态销号、做到人账相符,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收官任务。
三、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各地要主动联系残联等相关部门认真、细致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形成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对排查出来的适龄残疾儿童,各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要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能去普通学校就读的中轻度残疾儿童,要按就近原则安置入学;对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中度残疾儿童,尽量安排到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就读;对不能到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通过送教方式提供教育保障。
四、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对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全省教育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
秋季学期返校排查情况及返校摸底情况排查表,由各县区教体局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23日前报至市教体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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