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0.8
50.3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8
17.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8
32.7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下降。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为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8万元,占3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79万元,占65.1%。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58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42万元,下降2.3%,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共2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98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号)、《贵池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贵办发[2015]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79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基本持平。其中,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9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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