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108-00015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普通高中: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教基金会〔2021〕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29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新生滋蕙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高校新生滋蕙计划分解表》下达的资金额度和资助指标建议数,参考各校贫困家庭学生录取高校人数,分解到各普通高中(见附表1)并通过区国库拨付中心拨付到各校。
二、资助对象。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
1.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等要做到全覆盖。
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按省外学校补助),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三、各校根据资金分配数,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申请、推荐。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第1类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学校通过校内资金予以解决。学校要对学生《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收集相关材料(学校存档)后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系统。材料清单:申请表,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扶贫手册、病历、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件)。
四、各校在9月10日对拟资助学生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签领表》原件由学校存档备查,复印件上报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五、各校于9月25日前将《贵池区2021年高校新生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附件3)《贵池区2021年滋蕙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区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市学生资助中心。
六、有关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确保高校新生滋蕙计划资助项目落到实处。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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