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90J/202105-00026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春季是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提醒:学校食堂要做到“六不得一必须”:
1.不得加工制作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自制豆浆等高风险食品;
2.不得使用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3.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
4.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
5.不得自制腌制品;
6.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7.必须清洗消毒到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进行清洗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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