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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105-00022 组配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5-3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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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概况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位于主城区东南部,属于主城区五个街道之一,最早由原清溪乡沿革而来,因境内清溪河而得名。2001年行政区划调整时撤销清溪乡,将4个村并入里山街道、2个村并入涓桥镇。20106月贵池区镇街调整时从里山街道析出,设立清溪街道,辖碧岩村和清溪、联盟、永明、翠屏苑、陵阳等6个村(社区) 2016128日,根据池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清溪街道办事处由贵池区人民政府整体划转到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街道所辖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行政区域涉及清溪、马衙、江口、清风、秋浦、池阳、杏花村、里山等8个街道。调整后的清溪街道下清溪社区、联盟社区、永明社区、翠屏苑社区、陵阳社区、齐山社区、南湖社区、碧岩社区、顺利社区、白沙社区等10个社区,国土总面积1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50323人(含流动人口11910人),20204月重新划归贵池区管理。

一、部门职能

清溪街道办事处在贵池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了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纪工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街道党工委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发挥总揽街道工作全局的作用,对街道的各项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在街道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授权,主要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能。街道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维稳综治办公室等四个职能科室。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清溪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清溪街道)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行政机构有办事处机关和财政所,所属事业单位有计生所、农业服务中心,与预算相比一致,无增减户。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2

贵池区财政局清溪分局

3

贵池区清溪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4

贵池区清溪计生服务所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2020年支出总计15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年初年末结余为零。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500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664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二、公用经费836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619万元。

清溪街道2019年收入总计2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0万元),2020年与2019年收入相比,收入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功能调整,拨款经费减少;2019年支出总计2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500万元),2020年与2019年支出相比,支出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也是机构划转,功能调整,拨款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0万元,支出总计150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00万元,支出总计2500万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0万元,减少40 %,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00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功能调整,拨款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0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机构划转,功能调整,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00万元,减少40 %。主要原因:机构划转,功能调整,拨款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占44.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占14.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占0.06%;其他支出619万元,占41.2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财政、农服中心、民政等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及社区办公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等

4、其他支出619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清溪街道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06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06万元)。比2019年采购支出增加 43.43万元,增加16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20年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本级)各类表

22020年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各类表

32020年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各类表

42020年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所各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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