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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666/202107-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贵池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2021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调整2021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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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事务所: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21]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63元/月·人;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742元/月·人。
新的标准从2021年7月开始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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