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893/202106-00024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实施方案】棠溪中心学校开展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和贵教基〔2018〕93号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 我校将开展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经验, 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棠溪中心学校施教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 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1、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2、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家长,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四、领导小组、送教教师、残疾学生
组长:方志河
送教教师:丁兵
残疾学生
五、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二次,每次1课时
六、经费保障
设立相应的“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以及业务指导、 经验交流总结会经费等。
七、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服务对象,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 采取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 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承担 “送教上门” 服务的教师, 要针对 “送教上门” 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2.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纳入负责学校管理,学校均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 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家长反馈等。
3.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二0二0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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