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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8575/202105-0008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转发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3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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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拧紧责任链条。

二是加强预报预警,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严防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

三是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应急备灾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12号)




贵池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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