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105-0008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转发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拧紧责任链条。
二是加强预报预警,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严防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
三是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应急备灾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12号)
贵池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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