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104-0001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关于印发贵池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现将《贵池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贵池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暨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和解决特种设备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二、工作内容
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超期未检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三、工作步骤
本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发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制度,确保特种设备依法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作业。制定并演练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告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制度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特种设备监管局应将《贵池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发放辖区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报,各单位应在5月18日前将自查表填好后报特种设备监管局。特种设备监管局应在5月20日前将《贵池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报区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管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园区、各(镇)街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底前完成)。在使用单位自查基础上,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的要及时处理,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应认真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管局、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园区、各(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1年8月底前完成)。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应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隐患严重需立即停用的,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用,其他隐患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除法律法规规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整改不力不能保证安全或逾期未改的,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涉嫌违法的要及时依法查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和经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贵池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必要时提请政府予以关停。应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园区、各(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进行整治工作总结,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10 月10日前,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应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检查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内容需包括主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数据。(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管局、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为加强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顺利实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方锡友
副组长:武一平
成 员:叶旺春、杜宇玲、孙 磊、朱松喜、钱新义、郭佐兵、姜 军、龙 庆、刘 斌、朱玉龙、唐义兵、胡忠兵、蒋俊敏、何汪洪、刘 斌 、邹寿君、张丽琴、鲁庆凯、胡章志、胡宪德、汪 涛、葛张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监管局,叶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特种设备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特种设备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查处。对隐患严重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问题严重的,将提请区安委会挂牌督办,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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