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105-00025 | 组配分类: | 审核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1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职业学校、乌沙中学,池州江南工业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545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省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657号)和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关于加强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贵教〔2018〕24号)等精神,以及全国资助系统数据和4月29日、5月8日核查数据,初步核定2021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贵池区职业学校1033人,贵池区职业学校乌沙教学点372人,池州江南工业学校86人,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219.35万元(详见附件)。
为加强免学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有关要求,确保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明电〔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免学费学生信息,每学期期中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免学费学生签到表,杜绝通过虚假学生信息套取补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各校要书面向区教体局承诺,承诺免学费人数及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担虚报学生数产生的一切后果。承诺书要有校长、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附件:贵池区2021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抄送:区国库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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