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31F/202105-00026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拨付贵池区2021年第二批(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财农〔2021〕17号
关于拨付贵池区2021年第二批(区本级)
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涉农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区本级)3083.8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详见附表)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8万元,用于组织实施2021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
2、区水利局1407万元,用于组织实施墩上街道、涓桥镇等14个镇街基础设施(水利)项目。
3、区水利局875万元,用于组织实施里山街道、马衙街道等14个镇街产业发展(水利)项目。
4、区农业农村局393.8万元,用于组织实施梅村镇、梅街镇等5个镇街到村产业(农业)发展项目。
5、区林业局120万元,用于组织实施梅龙街道到村产业(林业)发展项目。
二、有关要求
1、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贵池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贵财农〔2019〕111号)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相关要求,确定项目责任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套取、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2、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贵财农〔2019〕159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扶贫项目的录入,合理设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时在线填报扶贫项目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3、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各镇街要及时对扶贫项目计划及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本乡镇及项目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实行项目标识和后续管护。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经验收合格的项目,要实行项目标识。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发挥长期效益,应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
附件:1、《贵池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贵池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
贵池区财政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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