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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97X/202105-00004 组配分类: 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贵池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贵池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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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

现将《贵池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贵池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保障电站安全运行,切实发挥扶贫效益,根据《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已纳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补贴目录的村级(含联村)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扶贫电站)。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三条  光伏扶贫电站实行区、镇(街道)、村分工负责、职责明确的联合运维管护机制。

(一)区扶贫开发局负责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运维服务商企业对全区49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运维,督促运维企业按协议内容及运维手册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和维护等工作,保证设备和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相关镇(街道)负责督促协调各村光伏电站管理,加强对日常管护人员监管。

(三)相关村负责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形式,聘用管护人员对电站进行日常管护工作。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四条  光伏运维企业管理范围:电站运行监测、电站设备专业巡查、设备检查和检修、设备升级及更换。

第五条  电站日常管护人员管理范围:巡检维护电站地表物的完整及运行状态的管护。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光伏运维企业职责:

(一)组织开展光伏工作宣传,负责对各村日常管护人员培训与管理,指导组织开展管护工作。

(二)负责对全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监测、分析统计。

(三)负责电站设备专业巡查、设备检修,每个站每月正常巡查不少于2次,在大风、冰雹、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有应急措施和专项巡查;负责设备升级更换,并协调质保期内故障设备的更换;购置相关设备,保障正常维护需要。

(四)在接到电站管护人员通知或远程监控发现有故障提醒后,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运维公司维修人员响应到位,及时排除故障。

(五)负责解决影响光伏电站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日常管护人员职责:

(一)加强电站安全宣传,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电站耕作、放牧、嬉戏等。

(二)严格遵守维护操作规范要求,对电站进行保洁、除草、开关闸等日常管护,每周对电站进行至少四次巡查,确认电站是否安全稳定、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站内及周边附着物影响光伏发电、是否有人为破坏光伏组件。

(三)每月至少对电站光伏板面进行一次保洁,至少对电站场地内进行一次清除杂物。

(四)日常管护人员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光伏运维企业启动维修措施。因管护人员违规操作或未按要求进行巡查,造成电站设备、线路损坏、收益损失和安全事故的,由相关村集体及管护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条  镇街道职责:

相关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所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监管,协调运维企业及相关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电站运维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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