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011-00013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职业学校、贵池区职业学校乌沙教学点,池州江南工业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808号)和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关于加强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贵教〔2018〕24号)等精神,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和11月12日、18日核查数据,初步核定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贵池区职业学校1024人,贵池区职业学校乌沙教学点379人,池州江南工业学校93人,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219.75万元(详见附件)。
为加强免学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有关要求,确保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明电〔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免学费学生信息,每学期期中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免学费学生签到表,杜绝通过虚假学生信息套取补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各校要在11月23日前,书面向区教体局承诺,承诺免学费人数及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担虚报学生数产生的一切后果。承诺书要有校长、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附件:贵池区2020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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