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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殷汇镇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监督和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殷汇镇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监督和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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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养老服务中心的实际,加强行业管理,发挥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功能。采取持证管理,明码标价,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的业务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制订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中心规章制度要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佩证上岗。要突出对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并对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照料。要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心与入住人员要签订入住协议,社会化养老入住人员收取伙食费500、护理费300,特困人员的生活及就医等支出有财政统一拨款。告知其在中心的应享受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对患有痴呆等对他人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入住人员,要劝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这也是对入住人员最好的保护。

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公开镇政府投诉电话4315202,区民政局监督电话2418504。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回访,对中心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文明不规范的服务行为要进行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要保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争先创优,树立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养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新的养老理念,转变传统观念,让老年人自愿去养老院感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愉快与舒心,安享晚年。

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公办与民办养老院互补结合工作环境。充分利用公办的资源优势,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闲置资金以及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以形成多方合力,资源共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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