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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2006-00028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2020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调整2020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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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事务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20〕57号)、《关于印发〈池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民社救〔2020〕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34元/月·人;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709元/月·人。

      新的标准从2020年7月开始执行。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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