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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9-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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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街直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近,为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处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长:丁莉莉  

副组长:方志强

  员:程银贵   丁李正   潘思佳  詹莉莉  张欣欣  方小琴  张文涛  齐文辉  曹荣生  何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荣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092128

三、检查重点

 

 
各企业开展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街道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建筑工地、生产(经营)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市场、服装加工厂、学校、超市)等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严密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社区、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搞好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要有检查记录,并要求业主签字。

二是狠抓隐患重点,切实加强各类隐患的排除,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要认真负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对因检查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是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决不能敷衍塞责。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五是各社区、单位同时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并于9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办事处安委办(电话3221239)。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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