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009-00032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街直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近,为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处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丁莉莉
副组长:方志强
成 员:程银贵 丁李正 潘思佳 詹莉莉 张欣欣 方小琴 张文涛 齐文辉 曹荣生 何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荣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1—28日
三、检查重点
各企业开展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街道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建筑工地、生产(经营)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市场、服装加工厂、学校、超市)等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严密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社区、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搞好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要有检查记录,并要求业主签字。
二是狠抓隐患重点,切实加强各类隐患的排除,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要认真负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对因检查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是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决不能敷衍塞责。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五是各社区、单位同时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办事处安委办(电话3221239)。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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