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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008-00011 组配分类: 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8-2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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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处〔202082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社区、各企业单位:

目前正值酷暑高温,极易引发各类发生事故,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街道决定成立安全督查领导小组,至即日起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各社区、各单位于912日前将自查结果报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丁莉莉

副组长:程志斌  方志强

  员:潘思佳  丁李正  詹莉莉  张文涛  齐文辉    曹荣生   

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工地、消防和防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要深入高温、露天作业场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等各项劳动保护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的班次,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C以上、40°C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小时至15小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37°C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高温等极端灾害天气24小时值班值守的规定,落实领导带班等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抢险救援。各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联系人:曹荣生

电话:3221239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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