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007-00016 | 组配分类: | 隐患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清处〔2020〕69号
关于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清溪街道白洋河城防指挥所、清溪街道碧岩防汛救灾指挥所、各社区防汛指挥所:
当前正值防汛救灾关键时期,应急响应已提升至一级。请各指挥所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务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各指挥所、碧岩社区临时安置点、临时用火、用电、驱蚊时点蚊香等,更要谨慎小心,防止发生意外。各值班人员要严格职守、勤检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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