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012-0020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梅村镇“四证”办理流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
一、法定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二、申报对象
准备生育(或已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三、申报条件
符合法定婚龄且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
四、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至少提供一种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可不提供原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对少数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的流动育龄夫妻,婚育状况和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由夫妻双方亲自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办证单位可依据承诺为其办理登记,并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相关信息核查地通报办证情况。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或到村(社区)现场申请,也可在乡镇(街道)直接受理。
2、受理:社区(村)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
3、审核:社区(村)进行审核;
4、登记:乡镇(街道)计生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核实情况,确认后进行登记;
5、发证:乡镇(街道)计生办发证。
六、办理期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咨询、投诉电话:0566-4472001
区卫计委咨询、投诉电话:0566-202302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一、法定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二、申请对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三、申请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政策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
四、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至少提供一种法定身份有效证明,可不提供原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一方离婚、丧偶等情况,只需要一方照片)。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或到村(社区)现场申请,也可在乡镇(街道)直接受理。
2、受理:社区(村)受理;审核;
3、发证:乡镇(街道)计生办发证。
六、办理期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
八、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咨询、投诉电话:0566-4472001
区卫计委咨询、投诉电话:0566-2023022
《生育证》办理
一、法定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申报对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
三、申报条件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
3、外省户籍所在地乡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对象需提供市级病残儿鉴定文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或到村(社区)现场申请,也可在乡镇(街道)直接受理;
2、受理 :社区(村)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后,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3、审核: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申报材料;
4、审批:区卫计委对提交过来的材料进行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填写相关审批意见,打印证件。
5、发证:将证件发放至申请人。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一方为省外的,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
八、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咨询、投诉电话:0566-4472001
区卫计委咨询、投诉电话:0566-2023022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一、申请对象
18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办对象为拟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外省居住30日以上的18—49周岁育龄妇女,现场受理地为本人户籍(或管理)所在地乡镇计生办。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本人结婚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4、因婚在外省居住的需提供现居住地婚育情况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或到村(社区)现场申请,也可在乡镇(街道)直接受理;
2、受理 :乡镇(街道)计生办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对于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正式受理;
4、发证 :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发证。
六、办理期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
八、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咨询、投诉电话:0566-4472001
区卫计委咨询、投诉电话:0566-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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