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隐患管理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90J/202012-00127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工作方案】墩上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工作方案】墩上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12-28 11:08
【字体大小: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安徽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密电[2020]17)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密电[ 2020]19),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实现2个月内整治化解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半年左右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争取通过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墩上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规划分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统筹协调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积极组织并有效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村居负责具体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我街道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各单位职责:街道城建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审核把关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汇总统计相关信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性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各村居要及时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查找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短板,制定部门实施方案。

()摸底排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其中,农村自建房是指由农户自行组织建设的农村房屋;非自建房是指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集体组织等组织建设的农村房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按要求填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及时上传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排查时要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断,由区住建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疑似危房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各村居对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造册,一房一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记录。

1、重点排查。(20201220日前)

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居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 20215月底前)

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隐患整治

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重点先查先治"的原则, 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制定方案。各街道街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 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二是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三是要建立台账。区、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1、重点整治(20215月底前)

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2、全面整治(202310月底前)

各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街道和各村居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组织专门人员,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强化督查检查。街道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 听取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对进度缓慢的村居重点督办,确保按进度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强化纪律保障。房屋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履职到位、主动作为, 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 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各村居要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