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脱贫政策支持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扶持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扶持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16-59周岁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
(二)扶持目标
至2020年,全区通过“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帮扶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1000名;通过建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辅助性岗位,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和居家就业1000名;坚持“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原则,组织技能脱贫培训400人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稳定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力推行就业一站式服务,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信息登记、社保办理、企业用工招聘会等全方位服务,制定“2+N”系列招聘会方案,组织4-5场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依托园区和镇街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重点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建立完善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信息采集-提供岗位信息-安排技能培训-实现上岗就业-办理社会保障-跟踪维权服务等“一条龙”式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工作模式,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介绍)贫困劳动者在本区内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5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补助。
(二)搭建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平台
进一步加大贫困村、边缘村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就业扶贫驿站支撑就业功能,为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打造一体化就业平台;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积极扶持和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镇街延伸,在镇街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利用好服装、竹木产品、农副产品加工等各类小微企业,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引导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对就业扶贫驿站(基地、车间)及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给予贫困劳动者200元/月居家就业岗位补贴;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给予相应补贴。
(三)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定位,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和青年创业园建设,积极组织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电子商务创业等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班,鼓励和吸引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头创业、能人大户扩大创业,通过创业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增收;扶持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自主创业服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四)大力实行就业援助措施
认真落实《贵池区公益辅助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依法依规、总量控制、兜住底线、持续帮扶”的要求,紧密结合各镇街乡村振兴任务和美丽乡村、“三线三边”建设,加大保洁、保安、护林、护路等公益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难以外出务工实现市场及病、残、年龄偏大的弱劳动力,实行就业托底援助;加大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扶持力度,对毕业年度内建档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未就业的根据实际情况和就业意愿,优先安排基层特岗和就业见习岗位;对在公益辅助性岗位、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就业的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给予适当补助,扶持更多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五)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培训
按照精准分类、精准培训、精准对接、稳定就业的原则,充分考虑贫困劳动者家门口就业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设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家政护理、养老护理等适应性强,易教易学、就业率高的技能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根据转移就业需求,量身定制“菜单”,采取送学上门和自主选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工种相对集中人数较多的村、镇(街道)送学上门,对少数或个别个性化需求的,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实行“点对点”、“个性化”精准培训。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及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企业,组织开展在岗培训;对各类企业招用贫困劳动者,鼓励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两后生”为重点,全面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对读省内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由入校学生持院校相关材料到区人社部门申领每人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
三、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3-4月)
1.3月中旬,全区统一部署开展贫困劳动者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底登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来源、就业状况、就业意向以及就业技能和技能培训需求情况;
2.4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分类汇总已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状况、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意向、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意向以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60周岁以上贫困劳动者情况,建立贫困劳动者台账;4月底前完成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制定;技能培训计划申报以及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8月)
1.实施“2+N”系列招聘会方案,在镇街举办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5-8月份,每月1-2场);
2.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5-8月份,每月开设2-3个班);
3.组织实施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计划,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4.组织实施公益辅助性岗位开发计划,5月底前完成岗位申报及岗位人员安置;对已安置人员落实岗位补贴。
(三)成效验收阶段(2019年9-11月)
1.核实各镇街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帮扶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帮扶成效(2019年9月30日前);
2.核实各镇街有培训意向组织参加技能培训情况(2019年9月30日前);
3.核实已建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及相关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情况(2019年10月31日前);
4.核实公益辅助性岗位贫困劳动者安置及岗位补贴发放情况(2019年11月30日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要因地制宜,精准识别每个贫困劳动者情况,建立“一对一”帮扶责任体系,逐户制定就业帮扶计划,逐人落实就业帮扶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通过实施稳定就业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明确目标,细化就业帮扶措施
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开展贫困劳动者就业状况调查,建立精准人员信息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要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5个以上就业岗位信息,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要区别贫困劳动者不同情况,开展针对性、分类帮扶。对40岁以下的,重点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对40岁以上的,加强就业援助,就业特别困难的,实施脱贫托底援助;对已就业或就业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的,加强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
(三)加大宣传,保障就业脱贫实效
各镇、街道要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脱贫政策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宣传脱贫致富、创业典型,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全区在推进就业脱贫工程中,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推进脱贫工作取得实效。统筹贫困村及边缘村的稳定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脱贫工程实施的支出力度,保障就业创业脱贫资金足额到位,用实、用足、用好就业脱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