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90J/201907-00021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墩上街道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 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9-07-19 |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全街脱贫攻坚工作,现将《墩上街道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墩上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墩上街道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增强全街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二、考核内容
对各村(社区)完成扶贫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围绕脱贫工作重点,共设四个大项,即:组织保障、日常管理、结对帮扶、加减分项。
三、考核方法
1、按照“季检查考核、半年检查考核、全年总评”的要求,根据考核细则对各村(社区)实行综合考核。
2、每次考核将由街道扶贫站牵头,采取抽查走访农户,查阅档案资料、原始记录,现场检查,电话调查等形式开展联合考核。如在考核中被抽中为区级及以上暗访考核村(社区),该村(社区)该季度以暗访考核结果为准。
四、奖惩办法
1、采取百分制考评办法。逐条进行考核,季考核权重占全年15分,半年考核权重占全年25分,年终考核权重占全年60分,排名将纳入街道对村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2、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以下四种情况实施一票否决:(1)挪用扶贫资金,擅自改变扶贫项目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出现重大失误;(2)未按规定完成年度脱贫任务;(3)全年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两名的,全年考核为不合格;(4)各级检查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我街道的。一票否决的村(社区)及其村主职和村扶贫专干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村(社区)所有人员年终绩效按照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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