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贵池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40 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康庄大道99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3218160,传真:20223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2023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对照要求和时限,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面梳理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向社会全面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发布政策法规文件13条,人事任免信息16条,政府会议信息21条,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11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9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书格式,提高办件质效,及时督促跟办,规范审核归档。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3件,已回复33件。收到行政复议7件,均结果维持;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严格执行“三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发布信息不涉隐涉密、不引发公众舆论。规范管理日常工作信息,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数5条,废止文件35条,现行有效137个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目录体现,强化信息检索功能,畅通群众网上意见表达渠道。全年制作《政府公报》4期。2023年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单、区长信箱等2.8余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推广。配合区政务公开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二是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三是狠抓整改。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达4%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5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1

0

0

0

0

16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度,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参差不齐,各镇街公开工作存在不平衡,未能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基层相对固定政务公开的经办人员,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二是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谋划同实施,创新解读方式,力求精准简练、通俗易懂。三是根据每季度全区通报测评结果,反馈问题清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