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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

发布时间:2019-05-06 08:49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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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66-2318091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贵池分中心

2019年5月6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孟红光因保管不善,将贵池集建字第1604240136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红光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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