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关经营主体:
按照《安徽省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实施意见》(皖农渔函〔2016〕1180号)总体部署,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渔函〔2018〕187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由市、区水产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全区申报的2018年“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百亩示范点”进行了验收。其中小唐家庭农场等40户经营主体验收合格,拟授予2018年“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百亩示范点”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2018年11月19-25日。如有异议,请与区水产局联系,联系电话:5229027。
特此公示。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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