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池州市祺祥服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套)精品服装技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关于池州市祺祥服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套)精品服装技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批 文 号:贵环验(2018)1 号
审批意见:见附件
批复日期:2018年02月07日
办理部门:区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6-2099996
电子邮箱:1036861910@qq.com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贵环验〔2018〕1号 关于池州市祺祥服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套)精品服装技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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