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贵池秋浦医院《池州市贵池秋浦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贵池秋浦医院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殷汇村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贵池秋浦医院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占地约8667㎡,总投资约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2435㎡,新建1栋2#门诊综合楼4397㎡(5F)、中医康复中心3215㎡(5F)、影像楼861㎡(3F)、行政楼1952㎡(3F)、食堂500㎡(2F)、职工宿舍960㎡(5F)、附属用房500㎡、门卫室50㎡,设置病床60张,接待门诊人数约50人次/d,年接待病人约18250人次,本项目不设传染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医院污水处理站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冻等技术措施,对构筑物应加盖密闭,并设通气装置;其产生的恶臭气体应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引至2#门诊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放通道引至食堂楼顶排出,其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要求。 (2)废水:医院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运营期产生的特殊废水均需设置单独管道及收集池进行收集,经过预处理后排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严禁违法乱排废水。检验科酸性废水应采用中和池预处理、食堂废水应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办公生活废水和病房废水应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方可与其他综合污水一起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采用“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工艺流程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消毒池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殷石公路市政排水干管。 (3)噪声: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在医院区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管理,按规定做好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登记、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不得在医院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按要求经安全收集后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和格栅栅渣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理贮存于污泥干化池中,通过采用石灰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及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2099996 | 电子邮箱: | 5454399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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