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市管〔202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内容。
三、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且符合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20〕43号)文件相关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2024年发生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奖励资金。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扫描原件),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
1、《申报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是单位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申请奖项证明材料。
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文件、《申报表》可从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质量强区”专栏查阅下载。
五、有关要求
各镇街、池州高新区及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照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同一奖补项目,已享受省、市级优惠政策的,不重复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鑫沁,电话:2617915,邮箱:1192556991@qq.com。地址:区市场监管局704室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东湖中路400号)
附件:1.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
2. 池州市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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