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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安徽环铂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矿产绿色处置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吴工1837534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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