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池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池医保中心〔2025〕3号)的规定,经有关医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评估小组现场审核,会议研究池州市益丰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平天湖风景区吴美霞全科医疗诊所等5家医药机构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5年度信息变更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五)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2025年度信息变更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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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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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市益丰大药房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九华山大道东侧,清风东路南侧新城明珠小区17幢106、107 |
地址变更:原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九华山大道东侧,清风东路南侧新城明珠小区14幢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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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天湖风景区吴美霞全科医疗诊所 |
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绿洲桂花城G组团5幢102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自主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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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池区利民综合门诊部 |
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杨安社区居委会迎宾花园E15024、025、026号门面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自主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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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池州市尧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门分店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街道杏林雅居西块3#楼A区105-106门面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自主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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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池区洪池综合门诊部 |
池州市贵池区百牙西路北侧龙登凤凰花园11幢104、105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自主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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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贵池区洪驰综合门诊部 |
池州市站前区海棠湾22幢S18-19、S18-19复式;26幢S12-S13、S12-S13复式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自主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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