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区委三个巡察组从5月底开始启动2019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对全区21个单位开展巡察。
5月29日,贵池区委召开2019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盛强作动员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三个巡察组全体成员,本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联络员,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街道1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突出脱贫攻坚、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把省委部署的“严强转”专项整治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照“十戒十做”、“四对标四整治”,检查村(社区)机关化问题、服务群众作风不实问题和镇街道将工作任务转嫁到村(社区)的问题;要聚焦民生工作,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巡察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3个区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9个主城区社区开展机动巡察、对9个2018年出列的“边缘村”开展专项巡察。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具体落实。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其中: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区总工会、区直工委、区审计局。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梅龙街道胜利村、梅龙社区,涓桥镇涓桥社区、凉亭村、叶管村,梅村镇檀林村,牌楼镇大山村、兰山村,棠溪镇西山村。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秋浦街道翠微社区、孝肃社区、湖心社区、九华社区,杏花村街道清风社区、秋江社区、池口社区,清风街道翠柏社区、东湖路社区。
巡察内容:(一) 常规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检查。(二)机动巡察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等四个方面发现问题。(三)专项巡察要在机动巡察内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现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等突出问题。要特别聚焦中心工作,将扫黑除恶、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据了解,5月31日前各巡察组进驻巡察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发布巡察公告、听取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进行民主评议和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抽核有关事项、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在巡察了解结束后,分别向区委“五人小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由巡察组按规定程序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巡察对象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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