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池州市8家船厂均未按要求开展修理企业合格性评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8家船厂均未按要求开展修理企业合格性评价。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工信局、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照《船舶修理企业也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要求。督促船舶企业申报船舶修理企业资质评价。
四、目标任务
完成船舶修理企业合格性评价。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贵池区鑫飞扬船舶、中海船舶、鑫安船舶、中远船舶、天宇船舶、金朝船舶6家在产企业均已通过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现场评价,江舟船舶处于停产状态,已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取得修船资质前不开展修船作业。
监督电话:13865275985
电子邮箱:2279390862@qq.com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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