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高质量的完成了各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加强档案管理,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我区所有项目工程都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理制度、决算中介机构审价制度、工程完工审计制度等,形成了一套体系完整,组织有序的监督运行机制。由于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工程质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质量行为的一部分,所以各期项目都强调各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通力配合,努力将质量控制资料做到“齐全、真实、系统及时”。加大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行。近年来,在资金管理上,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相关会计制度,报账资料齐全,报账手续完备,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批复计划,资金拨付及时足额。认真执行县级报账制,全面推行项目专家评审责任制和竞争立项制,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继续推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报账资金紧扣农业综合开发关于工程监理制、项目工程招投标的规定,并依据这些规定做到报账程序的合法化,促进项目与资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工程、设备都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采购,节约了报账资金,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三专”管理。根据省农发局要求,将农业综合开发专户设在国库支付中心,所有项目款由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强化财务监督,严格报账制管理,坚持对农发资金实行事前预算审查、事中严格手续、事后全程跟踪的监督检查制度,还积极与审计部门联系,配合审计部门实行经常性审计和年度审计,定期检查,及时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资金流失,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报账制的规范运行。
农发项目建设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通过综合治理,项目区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6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项目区灌溉保证率均已达到90%;粮食复种指数、良种覆盖率大大提高;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环境,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促进了项目区农业增效。农业科技的示范推广,推进了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科技培训与推广工作,开办各类培训班,增添农业机械、科技设备,建立优质稻示范基地和优质稻新品种展示中心,大力推广了农业实用技术和成果,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农业增效,农民收入普遍增加。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治理,项目区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经济效益显著。粮食单产平均由过去的400公斤提高到480公斤,亩增收节支200元,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480元。项目区示范辐射作用大,社会效益突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不仅为项目区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而且成为全区现代农业生产的典范,其社会效益日益突出。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广泛发动群众,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一家一户想办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使党群、干群之间沟通了思想,加深了感情。同时,农业开发项目的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看到了农业现代化的曙光和农民奔小康的希望,农发项目也因此倍受群众的欢迎,被亲切地誉为“德政工程”和“富民工程”。项目区建设始终注重示范辐射效应,使各类技术向周边渗透,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推进器。项目区内优质粮油基地的推广等,又为整个周边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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