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从小处着手,从细处防范,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农村敬老院规模的扩大,供养人口的增多,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迫在眉睫。我区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全面促进敬老院院务公开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强化队伍建设,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副科级民政事务所,配足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院长由乡镇党委任命,服务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加强岗位知识培训。敬老院的运行经费标准由人均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人均达3840元/年,增设了五保户生活用品费和医疗费用。提高工资待遇,院长工资按当地村干部正职工资标准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由500元/月提高到850元/月,工作人员给予养老保险补助,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强化安全管理,对管理服务人员以及院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演习,加强人身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做好日常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成立了由五保老人代表、管理服务人员代表组成的院务管理小组和财务管理小组,完善各项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同时,突出工作创新。敬老院采取征用、租用等模式发展庭院经济,安排生产用地,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发展庭院经济,产出成果供应给敬老院,其中50%作为劳动报酬,既解决老人零用钱不足问题,提高了老人成就感和幸福感,又减轻了敬老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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