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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民生工程经费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2012-04-27 06:3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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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民生办获悉,在今年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中,我区将继续加大投入,提升6项民生工程经费标准,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这6项民生工程分别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人均补差水平比2011年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过去的1400年调整到1540年;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从600年增加到720年,此外,这项民生工程今年还扩面到城乡贫困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救助500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至725元、52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标准,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200/人提高到240人,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标准,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0人提高到240人。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区积极让人民分享发展成果,财政对民生工程投入呈跳跃式增长。2010年全区民生工程总投入3.23亿元,2011年总投入达6.46亿元,年均增长42%,比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高出3个百分点。预计2012年全区民生工程总投入7.62亿元,比去年净增1.16亿元。由于资金投入充足到位,我区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去年全区共有10个部门14项民生工程,在全市度考核中名列首位,并被省政府评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县(市、区)称号。近年来,在完成省定的各项民生工程基础上,我区自选动作也异常出彩,每年都安排一定的惠民实事,今年区政府又因地制宜安排10件惠民实事同33项民生工程一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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