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建设标准化厂房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逐步形成标准化厂房建设与产业集聚发展双向拉动、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此举受到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肯定。此外,我区还严把供地关口,利用经济杠杆,提升用地水平。
我区严格用地标准,严把“准入、投资、规划、供地、验收”等关口,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项目供地前,按照“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原则,对项目供地进行会审,严把项目准入关;制定了土地投资强度和预期亩均税收标准,其中工业园区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或先租后买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对用地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实际到位情况,决定是否供应后期预留用地,并明确项目开工、竣工等时间,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每年5月和11月,还对全区土地闲置情况进行检查,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制定处置方案。
此外,我区积极利用经济杠杆,提升用地水平。对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等情况,给予奖励或减免相关收费等优惠政策。对项目竣工后,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或对未按规定动工建设的,按规定收回超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责令限期开工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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