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困难党员的生活水平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贵池区直机关工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党内互助帮扶机制,切实加大对特困党员家庭的救助力度。
我区十分注重党内互助帮扶资金的筹集,努力在建立健全党内互助帮扶资金筹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区直单位党员捐赠。提倡在职党员每月捐赠1元,全年捐赠12元。2009年根据形式发展的需要,提高了党内互助帮扶资金捐赠标准,在职党员每月捐赠由1元提高到2元,全年捐赠由12元提高到24元;离退休党员尊重个人自愿,多捐不限。二是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捐款,各类捐款以所属党组织为单位于当年10月底前统一汇缴到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专用账户。三是区委组织部每年下拨“两节”困难党员慰问金。
严格管理,确保“帮扶”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党内互助帮扶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略有结余的原则,每年12月份前由区直工委在对困难党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组织部门每年下拨的春节慰问困难党员经费,提出困难党员分配名额及经费安排,其中用于当年救助的互助资金不少于80%,其余20%用于党员致富发展资金积累和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救助。2008年以来,区直工委共收到区直机关70多个单位、7800多人上交的党员互助资金13.5317万元。根据《池州市贵池区直机关党内互助帮扶资金筹集管理办法》,区直工委对区直机关各单位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信息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台账和信息库,经“贵池区直困难党员互助帮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分配名额及经费安排。3年来,共慰问困难党员354人次,每人慰问金额最高500元,最低200元,惠及50多个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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