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提高补偿比例,以扩大受益面,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参合病人广泛得到更多的实惠。近年来,贵池区将新农合列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逐年加大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尽最大努力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区合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都能做到实时结算,不像以前那样还需要等到手续流程办完才能报销。比如江口街道流波村的一个汪姓农民,他患有肾功能不全需要透析,去年他的医疗费用总计是32777,新农合报销了19305,然后因为符合相关条件又得到了我们的二次补偿,自己只需要承担了三分之一左右的费用。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基本上是在他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了。”
据悉,2011年全区参合人数为497200人,共补偿200595人次,支出基金10493.15 万元。其中,住院补偿38102人次,补偿金额8554.17万元;门诊统筹补偿154301人次,补偿金额2085.8万元;普通慢性病门诊补偿3654人次,补偿金额688.4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3957人次,补偿金额1230.65万元;住院二次补偿1944人,补偿金额820.64万元。其他补偿505人次,补偿金额101万元。
“今年,我们将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贵池区合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同时,我们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据了解,贵池区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一般诊疗费支付基金及住院统筹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四个部分进行分配。同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水平分别设置不同的起付线。其中,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及被处罚的医院分别按照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85%、80%、75%、70%及55%办理。此外,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
2012年,贵池区将以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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