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区大力规范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着力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把好“三关”,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获得省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把好清理关。全区211个村居全面完成清理、登记、公示、确认和上报,同时做到“一资一卡”,通过清理共增加各项资金收入520万元,资产净增8300万元;清理经济合同2058份,增加年收益32万元。
把好管理关。区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镇街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三资”管理进行了规范。投资35万元购买“三资”网络电算化管理软件和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初步建成“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全面实现管理电算化、信息化。共组织36次村级集体资源公开转让、出售招投标活动,招标所得9500余万元,超出标的近40%。
把好监管关。区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对监督委的工作职责、工作运转制度、履职保障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211个村居共差额选举产生93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区、镇街道共开展40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区、镇街财政拨付50余万元,全力保证他们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真正保障他们有位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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