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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座矿山将“整容”复绿

发布时间:2014-06-05 01:16 来源:池州日报•贵池新闻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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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工程、生物修复等措施,对有“创伤”的矿山进行修复,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逐步恢复、景观得到美化。今年,我区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为318国道及齐石公路沿线存在突出地质环境问题的18家矿山 “整容”, 营造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环境。
我区矿产种类繁多,其中石灰石、白云石、方解石等储量尤为丰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发利用以来,矿山企业发展迅速。由于点多面广,加上一些矿山企业开采和管理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转型发展,依法对非煤矿山进行规范整治,使矿山企业数量大幅减少。与此同时,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因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
通过挂网复绿、植被复绿等措施,对18家矿山开展生态恢复治理,不留死角。对符合先行治理条件的,鼓励矿山企业使用已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安排部分综合治理工程,按照边开发、边保护、边治理的原则生产,矿山服务期满前全面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治理。为确保治理实效,我区对闭坑的矿山实施综合治理,对生产矿山开展跟进式恢复治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对不能按时完成“矿山复绿”任务的矿山企业,采取限期停产措施,确保8月底前完成全部“复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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