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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保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4-04-11 02:37 来源:池州日报•贵池新闻 作者:h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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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与管理,出台《贵池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认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实行生存认证制度,规范城乡居保待遇发放,保障基金安全。截至目前,贵池区共有32万余人次参加生存认证,9682人终止(注销)待遇领取,通过稽查稽核暂停394人领取待遇,确保了全区8.560周岁以上居民足额领取养老金。

实行生存认证资格年审制度。下放认证权限,精减认证材料,领取待遇人员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可就近到户籍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生存认证;对长期异地居住、行动不便等不能到现场参加认证的人员,可代理认证。同时,将生存认证资格年审情况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每年元月中旬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双层把关”办理注销登记。采取以申报为主、稽查稽核为辅的双层把关模式,对享受待遇人员出现出国()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县()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进行注销登记。实行生存认证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参加生存认证、认证手续不全或举家外出、居住地不确定又无法取得联系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当月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待审查合格后,恢复领取资格并补发待遇;对于冒领养老待遇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支付养老金,并限期退还冒领的养老金,否则依法追缴。另外,还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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